常见问题
每年3月 、5月份
应每年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文件要求,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其资格有效期内应每年5月底前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报送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高企发生更名或认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分立、合并、重组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高企资格不变,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审核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企资格,税务机关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或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高企税收优惠。
高企对技术专利不仅有数量的要求,也有质量的要求,所以高企每年都要持续的进行技术专利的收集和申请,不能断断续续,甚至三年后集中申请,这些做法不符合常理,应该杜绝。一般每年需要至少5项专利的申请和授权,而且专利要有一定的技术含量,而不是简单的改进或变化,最好每年都有1-2项发明专利的申请,这样对3年后的顺利延续高企资格非常有利。
既然是高企,那么一定有研发费用的发生,有研发费用就可以申请享受加计扣除,这是正常的逻辑。但是有些企业可能是怕麻烦,或者自身有问题,往往就放弃了每年可以进行的加计扣除申报,不仅浪费了税收优惠的机会,而且会在税务机关的大数据系统中留下疑点,很容易被筛选出来做为稽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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