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北京纽乐康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北京)官网!

img

全国咨询热线:

400-8080-794

img

24小时服务热线:

13121691333

img
中文 img
  • img 中文
  • img English
  • img にほんご
img

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新闻动态 >

职务发明创造和非职务发明创造是如何界定的?

img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01日

我国《专利法》把发明创造分为职务发明创造和非职务发明创造两类。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归个人所有。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情况下完成的发明创造都是职务发明创造:
 (1)履行本单位交付的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任务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2)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 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4)主要依靠单位的物质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这里讲的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人力、技术情报或技术资料等。其中的技术情报或资料,是指该单位自有的内部情报或资料,如技术档案、设计图纸和新技术信息等,对外公开的情报或资料不包括在内。而且这种对单位物质条件的利用,应当是完成发明创造所不可缺少的。所以,一项发明创造是否是职务的还应当根据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除上述情况以外作出的发明创造都是非职务发明创造。

北京纽乐康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北京)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永翔北路628号中国航发大厦六层605室

电话:010-62766646

邮箱:china@neuracom-ip.com
          Japan@neuracom-ip.com

img

扫一扫,加我微信

img

扫一扫,加我微信

Copyright (C) 北京纽乐康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京ICP备16002651号-2 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 技术支持:久鑫网络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7910号 网站地图

img

扫一扫,加我微信

img

扫一扫,加我微信

Copyright (C) 北京纽乐康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京ICP备16002651号-2 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 技术支持:久鑫网络

img img

首页

img img

产品中心

img img

客服

img img

我的